按照《乌兰察布市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具体工作方案》要求,市经信委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落实本部门“双公示”工作。明确工作任务。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做为本部门“双公示”总负责人,各相关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职能的科室具体负责信息上报工作,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专人报送。切实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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